新聞產業與數位平臺第2輪會議 媒體提4主張盼正面迴應訴求

Google於今年3月8日推出爲臺灣新聞業者量身打造的「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Google提供)

數位部今與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召開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的第2輪對話會議,協助雙方就數位平臺方所提出的數位共榮方案進一步交流對話。新聞產業工會堅持「新聞有價」,盼數位平臺該合理付費分潤,也要求政府加快立法速度;Google則給了軟釘子,強調「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纔是新聞產業需求的務實解決方案。

跨國數位平臺與新聞業爭食數位廣告這塊大餅,去年底首輪協商未果,而後Google於今年3月8日推出爲臺灣新聞業者量身打造的「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預計未來3年內將挹注3億元協助新聞產業,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獨立管理。

今天召開的是第2輪首場會議,由Google及與其合作之DTA共7名代表,與我國新聞產業就「推動數位共榮方案」展開對話,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共推派8名代表與會。據悉,明新聞產業將與臉書展開對話。

會議由數位部政務次長李懷仁、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與通傳會委員林麗雲共同主持,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亦派員參加。

新聞產業公會於會上提出4點共同主張,第一,堅持新聞有價,數位平臺運用媒體內容彙集而營利,應該合理付費分潤,取自於臺灣,用之於臺灣;第二,肯定Google委託DTA執行媒體共榮方案的努力,但呼籲在落實方案時,更加重視媒體現階段的困境與訴求。

第三點主張爲,請國際平臺Google正面迴應媒體的訴求,儘快建立夥伴機制下的推播、分潤的良性化機制,以及公平合理付費的共榮方案,一起改善我國媒體產業的生態環境;也請儘速落實共同打擊盜版、內容農場、詐騙冒用、版權蟑螂等問題的快速停損夥伴機制,定期討論處理成效;最後,呼籲政府部門加速立法進度,以各種方式整合各方意見,努力健全媒體生態。

Google則不認同公會所提的「營利」說法,提出3點主張,第一,Google不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營利,而是免費提供「連結」,將有價值流量帶入新聞業者網站,幫助他們增加接觸更多網路使用者的機會;第二,期望各界一起守護且認同臺灣新聞產業的發展潛力,已透過政府及新聞產業支持與見證,在3月8日推出委由DTA運作的「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幫助臺灣新聞產業的數位轉型發展和永續經營。

最後Google強調,「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是目前最能迴應新聞產業需求的務實方案,也是對臺灣新聞產業及公衆利益有利的作法。

雖雙方意見有所歧異,但數位部表示,會中新聞產業代表與數位平臺代表仍達到2大共識,第一,雙方皆認同推動健全的新聞產業環境有助於推動民主社會,雙方應追求共榮雙贏;第二,會中新聞產業代表肯定Google委託DTA執行共榮方案的努力,並呼籲各界皆應重視新聞產業現階段的困境與訴求,而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在落實方案時均會重視新聞產業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