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軟和前男友嘿咻 昏睡醒來下體刺痛…驚覺又遭硬上

臺中曾姓工人和前女友分手後仍保持聯繫,女子心軟下就答應和他性交一次,結束後又深感兩人分手,就向曾表明不應再發生性行爲,未料曾卻趁她服藥昏睡時應上,女子醒來下體刺痛才知遇害,法院考量曾坦承、賠償調解,減刑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9月,緩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男去年到前女友南屯的住處時,因對方一時心軟就答應和他發生1次性行爲,完事後女子自覺彼此已經分手,不適合再有性交等親密舉動,也向曾表明各自保持距離,後來就服用鎮靜藥物昏睡。

未料曾男明知女子服藥後嗜睡,竟趁着她意識不清時脫下她褲子硬上得逞,直到早上女子清醒後發現下體刺痛,追問下曾才坦承有趁她睡着時非禮,女子不甘受辱堅持提告。

臺中地院審理時,曾男均坦承不諱,與女子指證相符,也有2人對話紀錄、醫院驗傷報告可佐。法院考量,曾犯後誠實面對,態度尚佳,認爲其有悔悟之心,考量他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認爲顯有憫恕之處,依刑法第59條予以減刑。

法院說,曾和女子是前男女朋友,卻趁對方服藥意識不清時性侵,所爲顯無可取,但斟酌犯後態度,曾也賠償女子達成調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9月,緩刑4年,應受法治教育4場,交付保護管束。

曾男趁前女友服藥昏睡時硬上,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9月,緩刑4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