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夫妻遊高雄遭撞「她餘生坐輪椅」司機判賠1257萬
新加坡籍許姓男子和太太陳姓女子來臺自助行被黃姓聯結車司機駕車撞傷,陳女傷勢最嚴重,視力和中樞神經系統受損,餘生要坐輪椅。高雄地院簡易庭認定陳女的勞動能力減損達62%,依新加坡當地基本工資7萬3000元計算,判黃男和貨運行要賠1257萬元,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加坡籍許姓男子和太太陳姓女子來臺自助行,騎電動自行車行經高市前鎮區新生路時被黃姓聯結車司機駕車撞傷,陳女傷勢最嚴重,視力和中樞神經系統受損,餘生要坐輪椅。高雄地院簡易庭認定陳女的勞動能力減損達62%,依新加坡當地基本工資7萬3000元計算,判黃男和貨運行要賠1257萬元,可上訴。
2018年11月1日下午,許姓男子帶着懷孕16周的太太騎車行經前鎮區新生路、新大路口時,與聯結車發生車禍。許男僅受輕傷,但後座的陳女當場昏迷,送醫急救後檢查出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導致視力和中樞神經系統受傷,所幸胎兒沒事,但陳女未來可能不良於行。
刑事部分,法官持車禍鑑定報告,認定黃姓聯結車司機則因在路口右轉時未減速,也未禮讓直行車,導致許男騎車撞上聯結車,判許男無肇責,黃男要負100%責任,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黃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陳女因傷被迫中斷半工半讀的大學學業及工作,求償1600萬元。
高雄簡易庭考量疫情,同意陳女在新加坡當地醫院進行勞動能力減損鑑定,鑑定報告送我國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核閱無誤,認定陳女視力和中樞神經系統殘疾均源於外傷性腦損傷,永久性殘疾被評估爲62%。
法官依新加坡當地基本工資7萬3000元計算,她到65歲退休前損失1178萬元,加上醫藥費及相關費用,判黃男和貨運行要賠1257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