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之下,私募要上演“淨值消失術”?8月1日起淨值披露五個“不得”,投資人懵了
財聯社7月30日訊(記者 閆軍)一覺醒來,三方平臺的淨值被隱藏了。私募投資人懵了:去哪裡看淨值?
這是近期私募行業討論最多的話題了。倒計時還有2天,《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即將在8月1日正式執行,該私募新規在4月30日發佈以來,經歷了三個月的過渡期,終於迎來落地。
財聯社記者從私募排排網獲悉,因率先響應監管號召,私募排排網在2024年7月26日起陸續下架所有非代銷私募產品業績。
不少投資人習慣在第三方平臺查看淨值,在微信羣裡看產品週報和淨值,未來私募新規落地後,私募淨值展示得到規範。包括此次私募排排網下架非代銷私募產品業績也引發同行效仿,一時間,投資人懵了:去哪裡看淨值呢?
有三方渠道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投資人交流羣裡從來沒有這麼熱鬧,“如何跟蹤淨值?”“如何整體評價管理人”“怎麼同類對比”等問題炸了鍋。
私募新規在剛發佈時,市場討論較多的是存續基金整改、基金銷售規範、量化私募監管以及衍生品產品監管,而隨着過渡期整改,合同修改逐步落地,反而“淨值該如何展示”這一細節成爲投資人關注的焦點。
私募如何要求淨值披露?新規明確五個“不得”
在投資人看來,不能快速通過此前熟悉的平臺看到淨值,多少有點慌,有投資人討論的焦點主要在於:一方面查詢淨值要通過私募管理,申請一對一淨值披露,從便利度上不如此前在一個三方展示平臺上“一覽無餘”;另一方面,看不到同類產品的淨值對比,無法評估自己持有產品的情況。
那麼,此次私募新規對淨值披露作了怎樣的要求?早在4月30日,中基協發佈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其中對於業績展示的要求主要集中在第六條,對淨值披露的主體、產品範圍、披露路徑都作出禁止性要求。
首先,在披露主體上,監管要求做到兩個“不得”:
一是除已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合格投資人、符合規定的基金評價機構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委託關係的機構或者個人提供基金淨值等業績相關信息。
二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其簽署該基金代銷協議的基金銷售機構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展示和傳遞基金淨值等業績相關信息,中國證監會、協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次,在披露淨值的產品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其簽署該基金代銷協議的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按照客觀、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展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過往業績,做到以下三個“不得”:
不得將規模小於1000萬元、成立期限少於6個月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過往業績用作宣傳、銷售、排名,
不得以誤導投資人爲目的選擇性展示部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績、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部分運作週期的業績,
不得展示未經私募基金託管人複覈的基金業績,不得對少於6個月週期的基金業績進行排名。
當然,並非投資人看不到淨值,根據新規,投資人需要在私募基金公司認證合格投資者,申請一對一的淨值披露服務,也可以要求私募基金、代銷機構提供淨值服務。
有中小私募坦言在執行層面“增加了成本”
私募排排網也表示,因下架淨值給投資人帶來不便感到抱歉。接下來將會與更多優秀管理人合作,引入更多公私募產品供合格投資人選擇。
對於私募淨值展示變化,私募基金公司表示,協會對業績展示的要求是籤代銷協議,三方平臺只能展示簽署代銷協議的單隻產品。沒有簽署代銷的產品不能再展示。
“多少會有一些影響,我們代銷產品不多,目前公司合規部門就要求下架所有的未籤代銷協議的產品。我們在某家三方平臺就沒有代銷產品,因此不能再進行展示。”上述人士表示,已經準備着手和三方機構簽署代銷合同了,但是“卡”在合規上,合規部門的建議是先觀望其他同業的應對舉措。
有小私募基金表示,因規模、資質等問題沒法上銀行、券商等機構的白名單,如果不允許披露淨值的話,募資非常難。規模之路被堵死,也就可能慢慢被市場淘汰。
現在不少中小私募基金公司的想法是通過與第三方機構進行代銷合作,以此獲得業績展示的路徑。“有的三方直營店先需要20萬代銷費用,雖然平臺會給一些推薦、銷售的權益,但是相較於此前可以直接展示,在新規之後將增加了成本。”上述小私募基金公司聲稱。
另有私募基金公司表示,有三方平臺雖然沒有規模門檻,但是可能會要求提交四級估值表,需要看到基金產品底層持倉,穿透到持倉個股,公司合規不同意,因此代銷協議簽署也並不容易。
此外,有私募機構表示,淨值披露產品數據會有較大幅度地減少,客觀上,的確增加了投資人在同類產品的對比難度。
業內稱銷售環節淨值展示或應強化透明度
私募觀察人士、無魚創始人顧漢升向財聯社記者表示,私募新規加強了售後環節的信息披露要求,這一點得到行業的讚許,這對保護持有人權益,避免基金公司虛假淨值起到作用。
不過,顧漢升認爲,新規在私募售前環節採取了“收緊”舉措,可能會對私募整體展業產生一定的限制,不利於行業活力。
此外,顧漢升指出,淨值披露的收緊可能會“誤傷”部分基金研究和基金投教。“基金淨值的價值和意義主要是用來支持研究和投教,而不是用來支持營銷,基金代銷業務上披露淨值要嚴,基金研究投教方面使用淨值要鬆。”
投教困境也被業內認可,有業內人士表示,淨值一方面是給投資人定期瞭解產品運作,另一方面也是嚴控銷售環節的尺度。但是從此前銷售環節來看,不少代銷渠道可能出現引導投資人在風險承受能力問卷的選擇,這樣出現風險承受成立與基金風險不匹配問題,這就增加了大量的客訴風險。未來在銷售環節不展示淨值、不進行同類對比的話,投資人可能會買到“盲盒”,建議監管完善銷售環節的淨值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已經有機構對淨值披露監管拿出應對舉措。有業內人士表示,不能直接展示淨值,但是機構可以編制策略指數法,以等權擬合的形式展示,把不同管理人、不同策略產品分類橫向對比,畫出曲線,模糊信息來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