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種獨漏門禁人員?盧秀燕爭取納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訂9大類新冠疫苗接種對象,其中第2順位爲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尚未納入市府所屬機構入口管制,如量體溫、實聯制等措施的防疫人員。(臺中市衛生局提供/馮惠宜傳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積極洽購新冠疫苗,研訂9大類接種對象,並視疫苗到貨量排定開打優先順序,其中第2順位爲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但僅限醫護、衛生、居家檢疫及隔離關懷人員等7類人員,尚未納入市府所屬機構入口管制人員;對此,市長盧秀燕22日已指示衛生局行文中央,盼爭取納入接種對象,保障民衆洽公安全。
衛生局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訂9大類優先接種對象,依序爲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維持社會運作的必要人員、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的人員及其受照顧者、維持國家安全運作的必要人員、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的65歲以上長者、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族羣、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等,將視疫苗到貨量逐步依接種順序開打。
其中,第2順位爲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包含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及地方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港埠執行邊境管制港埠執行邊境管制的海關檢查人員、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的第一線人員、實際執行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含各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等7類。
衛生局表示,考量疫情期間,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推動各項防疫措施,並指派專人進行入口管制,包括量體溫、實聯制、查覈落實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因此函請中央也將門禁管制人員納入新冠疫苗接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