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報私仇 發確診假傳單又潑糞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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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煙火哥」的邱姓男子,因爲3年前與藍姓女子有車禍糾紛,他製作藍女確診的假訊息傳單發放,也朝藍女潑糞、在公路駕車針對藍女乘坐的車子逼車,臺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等3罪各判刑4月,合併執行10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邱男在2018年與藍女有車禍糾紛,但因爲賠償問題雙方鬧翻,他心生不滿,多次在藍女居住社區附近施放煙火泄憤,被民衆戲稱爲「煙火哥」,檢方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起訴,法院將他判刑。

沒想到,全國防疫提升爲3級警戒的時期,邱男今年5月17日開車在新店區中興路沿途發放假訊息傳單,傳單指稱,藍女是自費快篩陽性確診,她是公務員又不顧他人死活前往新店,「我相信新店會變成第二個萬華」,他還不斷騷擾藍女。

臺北地院將邱銘祥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論罪,各判刑4月,都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