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青潭遭污染 市府挨批處理慢半拍

新店青潭上月15日遭人隨意傾倒垃圾及水泥,甚至未經申請,逕行私蓋廁所,嚴重破壞環境衛生。(市議員劉哲彰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新北市新店青潭上月15日遭人傾倒垃圾及水泥,甚至未經申請,逕行私蓋廁所,嚴重破壞環境。民衆檢舉後,高灘處18日派人查察,勒令業者停工、開罰,但直至今(1)日現場才能完全清除。民衆痛批,青潭堰屬水土保護區,該處設有巡邏箱,警員僅簽到,卻視污染而不見,形同虛設。高灘處表示,因未申請許可,將處2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位於新店區新烏路一段的青潭堰,坐落在灣潭與小粗坑段的新店溪上,自然景觀秀麗。王姓民衆發現,上月15日起,青潭堰水岸邊擺放大型發電機、施工材料,還有工人進駐,可是當地卻無公共工程單位施工告示牌,工人更隨意傾倒垃圾和水泥,經詢問得知是要蓋廁所,他立即打1999反映。

王姓民衆表示,該處設有水域安全巡邏箱,警員僅簽到而已,卻視污染而不見,巡邏箱形同虛設。水利局直到24日張貼公告,「本區域位於新店溪河川公有地,嚴禁民衆擅自搭蓋建物及堆置物品」,要求7日內回覆原狀。

王還說,到了27日業者變本加厲,用貨車圍起佔據範圍擴大,堆疊雜物、水泥及垃圾遲遲未改善。市府單位處理慢半拍,業者還偷偷施工,真的是無法無天。

經議員劉哲彰協調,市府相關機關29日下午到現場,業者開始清運廢棄物。劉哲彰說,青潭堰是大臺北地區愛好游泳及各大水上救生團體常訓的場域,任何未經申請破壞和污染河川及周遭環境的行爲,都應嚴厲譴責。

對此,高灘處說明,該案屬民衆個人行爲,於接獲通報後,上月18日派員至場查察,除要求停工外,並製作取締紀錄及限期10日內自行清除;行爲人稱爲闢建廁所,因未申請許可,違反《水利法》,將處2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高灘處說,關於堆放雜物部分,行爲人上月29日已清除。堆置的混凝土因行爲人無法清除,高灘處與行爲人在現場商議,由高灘處代履行恢復原狀,並由行爲人支付相關費用,預計今可完成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