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大水泥礦場重新動工送環評 2因素遭環評大會退回
信大水泥當初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要求,暫停開發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至今近20年,爲延續礦場產能,將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送環境部審查。(本報資料照片)
信大水泥當初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要求,暫停開發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至今近20年,爲延續礦場產能,將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送環境部審查,盼能重新動工,上月環評初審,因農業部認爲開發恐影響保安林水源涵養功能、臺灣水青岡及其他珍貴稀有動植物生存及原生棲地,建議該案退回,24日送入環評大會,環委考量現況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包含位處地質敏感區、鄰近臺灣水青岡等珍稀物種,決議退回該案。
信大水泥與臺灣水泥公司聯合開採計劃2006年起動工開採,但其中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因2003年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要求,已承諾暫停開發20年,信大水泥爲着手籌備復工前置作業、延續並穩定礦場產能,依法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研討報告送審。
該案經環境部環評初審,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認爲,開發恐對保安林水源涵養功能產生衝擊影響、影響臺灣水青岡及其他珍貴稀有動植物生存及原生棲地、後續將依據相關法規並比照鄰近其他礦場採較嚴謹規範,不同意租用土地意見,因此,環評初審建議退回。
此案24日送入環評大會審查,環委表示,應釐清該案後續開發內容具體規畫,並依現況生態環境特殊性,重新檢討該案開發對現況環境,包含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鄰近臺灣水青岡等珍稀物種等差異分析。
環委表示,而案生態保育對策適宜性,應重新檢討並研提環境影響減輕措施,包含具體分期分區開採規畫、降低開採量、及具體可行生態保育措施等,及具體執行規畫。
環委也提出附帶建議,因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再次重申該案開發,恐對保安林水源涵養功能產生衝擊、影響臺灣水青岡及其他珍貴稀有動植物生存及原生棲地、後續將依據相關法規並比照鄰近其他礦場採較嚴謹規範,不同意租用土地等意見,請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納入後續同意開發與否,也請開發單位評估撤案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