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噪音科技執法開罰率僅2% 地方盼中央放寬開罰條件

全國推行的噪音科技執法開罰門檻高,遭疑效果。記者葉德正/攝影。

全國推動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但開罰須滿足「前後3秒無車」、「地幹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等要件,導致定點設備拍照數量大,開罰數卻極低,以新北今年1到4月統計,196處噪音科技執法設備共拍下45萬件,符合裁處案9301件,開罰率2%。新北市議員陳偉傑認爲,新北公害陳情案第一名就是噪音,在環警攔查、科技執法下,案件不減反增,應全面檢討。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科技執法開罰條件過於嚴格,以反映中央放寬開罰條件,並持續與中央配合,從源頭改善車輛不當改裝的噪音問題。

汽機車改管噪音擾人,中央從2021年起,推動全臺各地在陳情熱區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不得超過86分貝、限速50公里至70公里路段音量不得超過90分貝。

新北市環保局截至今年已經在196處噪音陳情熱點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並逐年增加,不過即便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拍下民衆違規態樣,但還要滿足「前後3秒無車」、「地幹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等條件,開罰困難。

新北市議員陳偉傑說,不管是科技執法,還是管制時段擴大到24小時,車輛噪音問題不減反增,去年公害陳情,噪音佔比高達57%最多,民怨居高不下,這些措施到底有沒有效果?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取締噪音車分兩塊,除時段性攔查,還有科技執法,攔查積極開罰案件有成長,科技執法部分,因爲要達到裁罰標準非常困難,目前各縣市政府在與中央會議中,都反映希望修正放寬條件,纔能有效嚇阻。

環保局分析,裁處條件須符合環境部指引規定,在排除下雨、風速大於5秒等天候因素,公車或救護車等也會排除,其餘未達裁處條件案件,多是一羣車輛經過,因目前技術無法從一羣車輛辨識各別車輛是否超標,纔會導致拍照量與開罰案差異。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說,違規車輛都會被通知到檢,具一定嚇阻作用,不過設備昂貴,限制也很多,有些路段是飆車族熱點,卻因是上坡路無法設置,或地點被飆車族察覺就會轉移陣地,又造成另一處的受害者,她認爲除了科技,徒法鍊鋼機動性與警方合作噪音攔查必須雙管齊下,還給民衆安寧環境。

環保局指出,爲從源頭改善車輛不當改裝造成噪音問題,新北偕同各地方政府共同向交通部、經濟部及環境部反映,正視車輛改裝部品的源頭管制,及噪音車噪音管制標準問題。目前中央已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於夜間時段加重裁罰金額,也與交通部共同推行排氣管認證制度,加強管制機車改裝排氣管。

另交通部也將機車排氣管納入登記變更項目,若排氣管不符合噪音規範將不予認可,排氣管認證制度推出後可實質限制非法改裝,將於2025年上路,新北持續配合相關政策,與中央共同從源頭改善噪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