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嬰兒哭鬧 三寶爸狂抖害重傷

新北市唐姓三寶爸在家中帶小孩時多次大力抖動、用力搖晃新生兒,害小孩因嗆奶腦出血、全身癱軟並失去呼吸心跳,雖然急救後恢復生命徵象但腦部因此留有重大傷害,被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唐姓三寶爸在家中帶小孩時,不滿出生才2個月的新生兒哭鬧,竟多次大力抖動、用力搖晃新生兒,害幼嬰因嗆奶腦出血、全身癱軟並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但腦部因此留有重大傷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新北地檢署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起訴唐男。

檢警調查,唐男與妻子育有3子女,最小的嬰兒去年11月出生後,今年1月起在家中由唐負責照顧,妻子則需上班,只有在下班後纔會幫忙帶小孩,兩人爲了照顧小孩分房睡,由妻子負責照顧其他2個小孩,唐則負責照顧新生兒。

1月21日時,唐因新生兒哭鬧,把小孩放在膝蓋上用力晃動4、5次;3天后唐在房間內喂新生兒吃奶,因另外2個小朋友在隔壁房間吵鬧、嘔吐在牀上,唐前往查看,這時新生兒又哭鬧不止,唐脾氣上來,回到房內抓着新生兒大力抖動、用力搖晃,新生兒大哭,唐又打他屁股,直到妻子聽聞拍打聲前往查看才停止。

未料唐的舉動害新生兒因搖晃衝擊加上剛喝完奶嗆奶,出現腦出血、缺氧等症狀,導致脣色發白、全身癱軟,唐見狀趕緊撥打119求救,新生兒呼吸心跳停止,經過急救後雖救回一命,但腦部因此留有重大傷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

事後唐向太太坦承因爲煩躁有打、搖晃新生兒,偵查時他亦坦承犯行,但否認要傷害小孩,稱「是要安撫他,沒有要傷害他」,檢方認爲,唐的行爲欠缺理性思量、應與非難,但考量他實施手段、態樣並非長期,是因睡眠品質與身體狀況不佳、不堪兒童照護纔會導致情緒失控,難以認定有凌虐或妨害幼童身心健全發育,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