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石碇防災緊急搶修工程收賄護航 前區長、技士等23人起訴

新北市政府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及技士黃志仁遭檢舉涉嫌在任內承辦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涉貪,李男遭15萬交保,黃男則羈押。(圖 / 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政府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工務課技士黃志仁等人,涉嫌在4年承辦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時,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泄漏標案底價,護航廠商得標,涉嫌圖利、泄密,李男不法所得11萬9000萬元,臺北地檢署18日依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等罪,將李等人起訴,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黃志仁所犯2016到2023年搶災工程標案,共8次收賄,他偵查中坦承收賄共390萬元,且已主動繳回390萬元賄款,檢方請求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期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390萬元。

新北市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工務課技士黃志仁等人涉嫌於2018年至2022年間,承辦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時,年年勾結特定廠商,泄漏標案底價,護航廠商以不法手段得標,事後收受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