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女裝男子放火 波及鄰居1命危
曾姓男子(中)2日凌晨在租屋處縱火引發火警,犯案後還以女裝打扮前往派出所報案,立即遭警方拘提、送辦。(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女裝男子」又縱火!新北市24歲曾姓男子2023年12月涉嫌縱火,因地檢署傳喚屢次未到遭列拘提對象,不料他2日凌晨又在租屋處縱火,甚至波及鄰房住客,導致1人命危送醫。而他縱火後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雖作女裝打扮,仍被警方認出,當場遭拘提、解送歸案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昨日凌晨2時許,新莊民本街1棟6層樓公寓發生火警,起火戶爲曾男位於4樓的租屋處,警消獲報後趕往搶救,並從隔壁套房救出1對吳姓情侶,雖然35歲吳姓男子意識清醒無大礙,但他的女友30歲吳姓女子卻命危送醫,經醫院急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仍意識不清,需留院持續觀察、治療。
火警發生之後,曾男穿着短裙、女裝打扮前往派出所報案,稱住處失火,但精神恍惚無法完整陳述案發過程,不過值班警員恰巧爲當地管區,一眼即認出曾男就是在去年犯下縱火案的男子,且遭地檢署開立拘票,因此當場將他拘提。
據瞭解,去年12月初,曾男也曾以女裝打扮,同樣在民本街另一處租屋處縱火併破壞水管,警消到場後,在該棟公寓頂樓發現他,且情緒激動來回跑跳,後來在警消勸導下,終於和緩他的情緒,並將他強制送醫。該案後來也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後續地檢署開庭時他屢傳不到,檢察官因此對他開立拘票。
曾男再次落網後,向警方坦承犯行,而犯案原因與去年一樣,僅因心情不好便在租屋處以打火機燃燒窗簾,導致引發火警,警方訊後除將他解送歸案外,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