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練「哈哈吼叫功」 鐵鍋敲頭雙手擊掌擾鄰吞罰單 他這樣喊冤

新北男練「哈哈吼叫功」,鐵鍋敲頭雙手擊掌擾鄰吞罰單。(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遭鄰居指控,長期在家練功時,以雙手擊掌、拍打木板、鐵鍋敲頭等方式發出龐大噪音,嚴重影響附近鄰居安寧,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事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科處陳男罰鍰新臺幣1000元。陳男認爲自己早已停止練功,聲響是隔壁某銀髮俱樂部傳出,且敲打聲僅數秒,不可能會吵到鄰居因此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證據不足,因此撤銷陳男處分。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遭到鄰居指控,迄至民國111年9月15日止,在新北市住家及附近巷道,經常以雙手擊掌、大腿盤座持續拍打木板、鐵鍋子敲打頭等方式練功,但因爲發出巨大敲打聲,製造噪音,妨害附近鄰居公衆安寧而遭檢舉,並遭警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罰款1,000元。

但是陳男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表示,他已經近2年來,停止用「哈哈吼叫」來練功,且「哈哈吼叫聲」是隔壁門牌某家銀髮俱樂部發出的,敲打聲是自己練功1小時後紓壓自己,會用鐵鍋子敲自己頭所發出7、8秒的聲音,練功時會斷斷續續雙手拍掌10多秒而非擊掌,雙腿盤坐練功會微振到木墊板而非拍擊木板,原處分有失當之處,請求撤銷。

法院審理後,認定依原處分機關提出之證據,不足以認定陳男製造之聲音已逾越一般人社會生活依當地環境、慣習、生活作息、社會觀念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且已達妨害不特多數人安寧之程度,不能證明陳男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爲,因此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