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打臉賴清德 合法認定非只憑門牌

網友整理賴清德老家歷年增改建變化圖,諷刺賴清德「小花園蓋呀蓋呀蓋」。(取自鎖綠鴉臉書粉專/周毓翔臺北傳真)

副總統賴清德新北萬里老家遭爆違建爭議,賴清德昨天罕見迴應媒體說,「我們家是工寮」,在法規實施就已存在,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並強調「門牌號碼(60年就存在)的存在就是證明」。不過,據新北市政府調查結果,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違建。

賴清德昨天出席活動離去時,對於媒體針對老家違建議題喊話,原本要直接離開,突然走向媒體,澄清老家違建問題,連維安都立即改變動向。賴最後也說,願意尊重新北市府的調查,如果有需要配合改進,都會配合。

賴指出,老房在民國60年左右拿到84號門牌,北部區域計劃施行建築管制是民國70年2月。換句話說,房子的存在沒有違反區域計劃管制,也沒所謂違不違建的問題。他也再次提及,新北市100年10月頒訂核發合法房子要點,但是他們老屋修繕是在民國92年至93年間。如何證明民國70年前房子就存在?賴清德說,「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新北市府可去調航照圖看。

不過,有網友調出該區房屋空照圖變化,賴清德老家從民國68年一排工寮,75年開始後排出現新建物,96年開始,原本樹木的地方變爲空地,99年出現步道、小公園、座椅等,稱「賴清德的後花園,違建呀違建呀違建。」且經查營建署網站,該區並無設置任何步道或是公園,合理懷疑爲民間自行改建。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大酸,即使就地合法也是既存違建,但「Lie神的意思是有門牌一切合法」,照這個邏輯,農地農舍的豪宅是不是也合法?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表示,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隻有門牌一項。賴清德老家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依法不得作爲住家使用,籲請經濟部礦務局儘速釐清。

新北市政府也說,前臺北縣長蘇貞昌任內發佈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規定在臺北縣區域計劃實施前,即1981年2月15日前就存在的房屋,可向市府申請成爲合法房屋,但賴老家至今未依處要點申請,因此屬於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