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八里重啓補助金 學子可同時領取學雜費減免和回饋金

立委洪孟楷與新北市議員陳家琪近日召開協調會,決定將由八里區公所修正相關規定,未來符合條件的學生仍可請領補助。(立委洪孟楷提供)

針對八里區居民陳情,由於中央自今年2月起推動私立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3.5萬元,導致地方先前合法申請的助學補助,如臺北港盈餘分配、垃圾處理廠及污水處理廠的回饋金遭區公所以「不得重複領取」爲由駁回。立委洪孟楷與新北市議員陳家琪近日召開協調會,協調後決定將由八里區公所修正相關規定,未來符合條件的學生仍可領取各項補助。

八里區因毗鄰臺北港及多座基礎設施,居民長期忍受不便,地方回饋金作爲生活補助用於學生學費減免,成爲區內重要福利之一。洪孟楷強調,這些回饋金本質上應屬「生活補償」,不應受中央政策影響而被剝奪。針對區公所以補助學雜費減免與回饋金「只能二擇一」的說法,洪孟楷認爲,此做法與其他縣市現行政策不符,也不合情理。

經協調後,洪孟楷及陳家琪表示,中央學雜費減免政策與八里居民專屬的回饋補助不應互相沖突,應是「堆疊」而非「牴觸」,才能確保學生享有應有權益。未來,八里區公所將盡速修訂相關辦法,讓符合條件的學子得以重新申請兩種補助,並確保政策的公平性。

陳家琪也承諾,區公所修訂後,她將於市議會全力推動通過辦法,保障八里學子不會因政策衝突失去補助,讓區內居民能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與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