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6成監視器是民衆提供! 民代憂成治安漏洞提3大方案

新北市議員黃心華髮現,警察局6.6成監視器皆來自民衆,若遇到民衆消極不願配合,交通事故或小刑案難以處理,認爲市警局除了提高民衆提供自有監視器意願外,也要加強自建監視器。(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議員黃心華髮現,新北由警方自建的監視器約2萬8千多支,約6.6成監視器仰賴民衆提供,若遇到小案件無法強制調閱民衆監視畫面,也沒提供誘因給民衆提供監視器,要求警察局改善。

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說,目前有提供協助破案的民衆獎金。市警局則表示,預計將在四年後新增3254具監視器,總數將達3萬餘。

黃心華說,新北警的監視器目前有隱憂,高達6.6成的監視器都倚賴民衆自願提供,若民衆無意願提供監視器,交通事故、竊盜等小案件就無法調閱監視器,依法需要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才能扣押監視器。

黃心華還說,依照目前的資料來看,新北市警局有以嘉獎獎勵員警調監視器,卻沒有獎勵民衆提供,並舉例臺北市有獎勵機制,用獎金提升民衆願意提供監視器的意願,盼新北警局參考。

廖訓誠迴應,目前新北警方有提供給民衆協助破案獎金;警察局說,除了監視器外,新北警方導入具人工智慧車牌辨識功能的系統協助偵查犯罪,大幅縮短調閱及辦案時間。

警察局說,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新北警偵辦任何案件除了依靠科技辦案外,也協調溝通民間自建監視器設置角度與位子,積極規畫覆蓋全市,有效強化轄區治安及交通。

基層警則認同議員看法,認爲若預算足夠「怎麼裝都沒差」,自建監視器充足的話,對於行車糾紛、竊案都有助益,因爲民衆自裝的監視器屬於私有財產,雖依法來說,只要涉及犯罪所用或犯罪所生的監視器都可以查扣,但扣押需要令狀。

至於嘉獎民衆的部分,員警說也是必須迴歸到預算的問題,員警可以嘉獎獎勵,但民衆不需嘉獎,若以獎金提升民衆提供私有監視器意願,就又牽涉到預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