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情書給女同事 人夫贊「有媽媽、情人、老婆的優點」
阿德寫給曉萱的情書,「妳有媽媽會照顧人的感覺,也有情人會撒嬌的模樣,更有爲人妻幫夫的氣勢。miss you again,又想妳了」,顯示兩人關係超越普通友誼。(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與她結婚26年的丈夫阿德(化名)外遇,多次與女同事曉萱(化名)出遊被她發現,她還打電話跟曉萱表明她是阿德的老婆,渠料2人依然故我,小美因此將2人告上法院要求侵權賠償100萬,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應連帶賠償原告新臺幣1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小美與其配偶阿德於87年結婚,育有三名子女,但阿德與女同事曉萱多次私下交往,並藉故請假,小美在發現後,曾於112年8月6日致電曉萱,明言其爲阿德的配偶,要求對方自重。然而,阿德與曉萱仍持續約會,互動親密,小美甚至發現阿德寫給曉萱的情書,「妳有媽媽會照顧人的感覺,也有情人會撒嬌的模樣,更有爲人妻幫夫的氣勢。miss you again,又想妳了」,顯示兩人關係超越普通友誼。
對此,被告曉萱與阿德均否認有超越友誼的行爲,曉萱主張與阿德的互動僅限於工作範疇,並表示從未約會或外出玩耍。阿德也表示所謂的「親密互動」只是同事間的玩笑,並不代表有任何不當關係。此外,阿德強調,由於其身體不適,曉萱曾在路上協助她,並否認對小美的配偶權造成侵害。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雖然被告否認關係不正當,但根據小美提供的證據,包括通話紀錄及錄影檔案,顯示被告之間有明顯的親密舉動,已超越一般友誼範疇,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最終法院裁定被告須連帶賠償原告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