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超與外蒙古入聯案——認爲必要時臺北應該棄權(一)
在投票前,兩道金牌電召葉公超歸國,沒有多久蔣介石下令叫他自動辭職。
1961年外蒙古申請加入聯合國對一般中國人來說是一件創傷性的事件,對蔣介石來說是鬧劇,對葉公超來說則是悲劇,因外蒙古案結束了他多采多姿的外交生涯,從此也就結束了他生龍活虎的政治生命。
蔣介石處理這一件事並不很好,出爾反爾,一般來說蔣介石處理國際事務均甚拙劣,外蒙古案尤其顯著。臺北政府自外蒙古案後,在國際舞臺上每況愈下,有人用一落千丈來形容,實亦不爲過。談1961年葉公超與外蒙古事件,我們必須先從蒙古講起。
蒙古引來列強覬覦
關於外蒙古與中國的關係,蔣廷黻說得好,他說:「外蒙古爲中國政治家庭的一分子,歷時許多世紀。自13世紀末葉至14世紀後期,蒙古族建立元朝而肩起這個政治家庭的領導。在其後的數百年間,中國與蒙古一直是同一個國家的構成部分。」
降至近代遜清末葉,中國內亂外患頻仍,蒙古就與新疆、西藏和滿洲等地情形一樣,變成了一塊腐肉引來很多蒼蠅(帝國主義),於是帝俄、英國和日本都先後接踵而至。
帝俄對外蒙古覬覦已久。1911年辛亥革命,機會來了,清廷鞭長莫及,帝俄鼓動蒙古人造反,慫恿外蒙古喇嘛黃教大活佛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宣佈獨立,並驅逐清廷駐庫倫(今烏蘭巴托)辦事大臣。1915年,中國與俄國訂《恰克圖條約》,外蒙自治,中國有宗主權。
1917年俄國大革命,無暇他顧。1919年外蒙自治政府呈請中國政府恢復舊制。中國乃冊封哲布尊丹巴爲撥格多汗,並派西北守邊使徐樹錚率軍入外蒙,恢復了領土主權。未幾中國進入軍閥混亂時代,南北對峙,徐樹錚領軍奉命調回參加軍閥混戰,蘇聯又來渾水摸魚,搗亂的結果,1924年春外蒙又宣佈獨立,是年11月年第八世哲布尊丹巴病死,外蒙即取消君主立憲正式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中國未予承認。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開始,自顧不暇。1941年本與蘇聯簽訂《日蘇互不侵犯條約》於莫斯科,聲稱:「蘇聯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雖然重慶政府當即發表聲明,稱中國政府與人民絕不承認第三國妨害中國領土與行政完整的任何決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英蘇三巨頭羅斯福、邱吉爾和史達林在雅爾達會議密約裡有關蘇聯出兵攻打日本的條件之一是,「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應予維持」,並稱在日本投降後3個月內公民投票。依據1945年8月14日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換文中規定,外蒙於1945年10月22日舉行公民投票。投票結果外蒙贊成獨立。1946年1月5日南京國民政府正式宣佈,(蔣介石)承認外蒙古獨立。
1949年中共柄政後,毛澤東於1950年赴莫斯科與史達林談判《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時,提出外蒙問題,但史達林堅持說外蒙已成歷史事實。毛澤東知難而退。史達林死後,周恩來曾向赫魯雪夫又提外蒙問題再遭拒絕。1953年2月在臺灣的國民政府宣佈廢止1945年《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955年外蒙申請參加聯合國,國民政府否決。1961年外蒙入會案,蔣介石仍想重施故技,但此一時,非彼一時也。這就是此處要討論的1961年外蒙古案。外蒙古案也是很複雜的,但本文側重葉公超在外蒙案中所處的角色。對於1961年的外蒙案,葉公超主張應有彈性,他認爲必要時臺北應該棄權,他的觀點與蔣廷黻的想法幾乎是一致的。
與蔣介石立場相悖
蔣介石沒有采納葉公超及蔣廷黻的建議,且堅決主張否決外蒙,這與美國的政策有分歧;但到快要攤牌投票的時候,蔣介石還是曲循了美國的意見,臺北沒有參加投票。外蒙入會。在投票前,兩道金牌電召葉公超歸國,沒有多久蔣介石下令叫他自動辭職。一時鬧得鑼鼓喧天報章蜚騰的外蒙古案也就告一段落,過了一陣也就平靜下來。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外蒙古案卻使葉公超的十載功勳毀於一旦,其故安在?
1955年外蒙申請入會,時葉公超爲外交部長,他於1955年12月8日電告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蔣廷黻說:「我方最高策略爲在安理會中不必行使否決權而仍能阻外蒙古人會,惟倘迫不得已,我唯有行使否決權。在安理會中爲達到阻止外蒙古入會目的,儘可放膽去做,其所採一切因應步驟,政府自當極力支持。」(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