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呼麻學生變多?法務部警告「境內外誘人食大麻」一定追究

學生濫用大麻狀況日趨嚴重。(示意圖 / 中時資料照)

學生濫用大麻狀況日趨嚴重。教育部統計,佔比從11.5%上升至12.1%。法務部表示,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且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司法機關均得以追究。

法務部表示,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法務部指出,大麻爲我國列管第二級毒品,民衆若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是散佈「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若引誘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同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更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法務部也強調,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均爲我國刑法效力所及範圍,故無論在我國境內或境外,且謠傳「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者,我國對於此等行爲均得以追訴究辦。

法務部表示,爲壓制大麻持續擴散,檢察機關已將查緝大麻列爲安居緝毒專案之重點工作,務求查緝大麻供應源頭、挖掘施用大麻黑數,以維護國人健康。

法務部重申,毒品犯罪屬重罪,並將全力進行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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