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高仿”瀘州老窖酒 浙江湖州一公司被罰
使用與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包裝和名稱,消費者購買時稍不細心就上了大當。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場監管局南太湖新區分局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日前,南太湖新區分局收到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線索,反映某酒類經營單位銷售“高仿”瀘州老窖酒類商品。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開展突擊檢查,現場發現“高仿”瀘州老窖酒類商品100餘瓶,其中名爲“特麴酒”的產品外觀包裝及酒瓶瓶型均與“瀘州老窖特麴酒60版”近似,名爲“品鑑”的產品外觀包裝及酒瓶瓶型均與“國窖1573”白酒近似,容易引人誤認爲該兩種白酒是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品或者與其存在特定聯繫。
經南太湖新區分局查實,該家單位通過非正常渠道採購“高仿”瀘州老窖酒類商品,並故意擺放在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酒類商品邊上展示銷售,實施混淆行爲不正當競爭。據介紹,該公司的行爲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南太湖新區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和沒收涉案商品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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