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確幸沒了! 3月20日後確診民衆恐領不到傷病給付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拍板3月20日後「輕症免通報,確診後改0+N」,也代表最高可領取1527元的勞保傷病給付可能喊卡。(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拍板3月20日後「輕症免通報,確診後改0+N」,也代表最高可領取1527元的勞保傷病給付可能喊卡,勞動部官員表示,原本依「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並考量防疫政策及被保險人權益,放寬確診居家照護期間可領取傷病給付,修正成0+N後,如果沒有住院、診療且未取得原有薪資等情況就不能領取傷病給付。

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以現行最高投保級距4萬5800元試算、5+N試算,最高可領取1527元。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爲止,確診新冠肺炎勞保傷病給付件數給付達171萬1795件、47億4725萬餘元,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原本請領新冠肺炎傷病給付要件包括進行居家照護、隔離不能工作4日以上、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如果修正成0+N後不強制居家隔離、居家照護後就不符合勞保條例規定,但重症患者入院治療還是可以領取,如果指揮中心修正指引後,會再發布相關函釋解釋。

但陳美女說,但只要在適用日期以前確診,仍可以在居家照護結束後5年內領取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至於休假權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說,3月20日後勞工如果確診可持快篩等證明向僱主請半薪的普通傷病假,但不得再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確診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如果違反可依勞基法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