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太可愛…某政務官胞弟4分內4度猥褻女童 重判1年6月
▲唐姓男子於2018年9月間,在淡水某太子廟4度對4歲女童親又抱,女童母親見狀大叫才收手,士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唐男起訴。(圖/翻攝自細說淡水臉說)
某政務官胞弟唐男於2018年9月間,帶3歲兒子到淡水某太子廟玩,見現場一名4歲女童乖巧可愛,竟趁女童母親不注意時,於短短4分鐘內4度對她又親又抱,甚至嘴對嘴強吻,士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唐男到案後僅坦承親臉,並抱歉表示「小女孩太可愛,一時忍不住」;士院3月19日重判1年6月。
唐男於2018年9月19日晚間,見1位少婦帶着4歲及2歲女兒,在淡水某太子廟休息,他壓抑自己的衝動,一邊盯着少婦、一邊慢慢靠近女童,並趁着少婦照顧2歲小女兒不注意時,在角落一把將4歲女童抱進懷裡,一張充滿鬍渣的嘴更直接湊上她稚嫩的臉龐,於4分鐘內逞欲4次,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女童,只能頻頻揮動小手抹去唐男的口水、任他擺佈,直到女童母親見狀大叫,唐男才終於收手。
事後女童父親調閱監視器提告,並在臉書發文,「有位男性帶着小孩來玩耍,居然莫名其妙靠近我女兒」,讓唐男趕忙道歉,「我自己沒有惡意,也沒有其他意思,只是這舉動沒先詢問孩子與媽媽同意,是我的疏失與不禮貌」。
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唐男,士院審理期間,唐男積極想與女童父母和解,但對方氣不過女兒被糟蹋,並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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