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前團圓!王浩文系列拐賣案4名兒童與家人團聚

人民網黃岡2月2日電 (肖聰聰、樑秋坪)近日,公安部組織指揮湖北、廣東公安機關成功找回王浩文系列拐賣案中的4名湖北籍被拐兒童。2月1日,湖北公安機關在黃岡組織認親活動,4組家庭在親人離散21年後終獲團圓。

2014年4月至6月,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遂寧市蓬溪縣、巴中市通江縣相繼發生3起拐賣兒童案件,共3名兒童被拐賣。案件發生後,公安部高度重視,將其列爲部督案件進行偵辦。根據部署,四川公安機關迅速組建“4.26”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解救工作。2014年7月31日,王浩文等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3名被拐兒童被成功解救。隨着專案組深挖徹查,又發現王浩文涉嫌在2008年至2010年拐賣另外10名四川籍兒童。隨後,公安機關持續組織開展了大量調查走訪,堅持不懈對相關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全力尋找被拐兒童。隨着偵查手段和技術條件不斷加強,2019年至2020年,四川公安機關先後比中併成功找回上述10名四川籍被拐賣兒童中的8人。

2020年,湖北黃岡公安機關在拐賣兒童積案攻堅中,通過技術比對發現,部督“3.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維”與“4.26”專案犯罪嫌疑人王浩文爲同一人。據悉,部督“3.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2002年至2003年,先後拐賣了湖北黃岡、黃石、咸寧、荊州等地的11名兒童。其中,一名6歲兒童因認知能力強無人收買,犯罪嫌疑人將其遺棄在黃石市陽新火車站,後被公安機關找到,其餘10名湖北籍被拐兒童均下落不明。爲全力攻堅破案、查找被拐兒童,公安部迅速部署四川、湖北公安機關將兩案併案偵查。公安機關本着“被拐兒童一天未被找回就絕不收兵”的理念,全面收集信息,不斷創新戰法,集中力量資源開展案件偵辦,於2020年至2021年在廣東先後找回6名湖北籍被拐兒童。2023年12月26日,湖北、廣東公安機關再次通過技術比對找回最後4名湖北籍被拐兒童。截至目前,王浩文系列拐賣兒童案共找回被拐兒童22名,犯罪嫌疑人王浩文一審被判處死刑,目前案件正在二審審理階段。

爲幫助4名湖北籍被拐兒童與家人團圓,2月1日,湖北公安機關在黃岡組織了認親活動。活動現場,在公安民警、羣衆代表和新聞媒體見證下,4名被拐21年的孩子與親生父母喜極而泣、緊緊相擁,團聚的話語和重逢的喜悅感染了在場每一個人,現場響起一次又一次熱烈的掌聲,整個活動充滿溫馨感人的氛圍,也向仍在尋親的離散家庭傳遞了信心和力量。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着公安機關打擊力度不斷加大,當前盜搶兒童犯罪案件年發案數已降至個位數,且均已實現快偵快破。對於拐賣兒童積案,公安機關將持續開展破案攻堅,重拳出擊、徹查到底,絕不放過每一名拐賣犯罪嫌疑人,絕不放棄查找每一名被拐兒童。希望社會各界繼續支持參與打拐反拐工作,警民攜手,同心協力,努力讓更多被拐兒童早日回家,讓離散家庭早日實現團圓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