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獼猴康康「穿着衣服」闖民宅 黏動保員一放下就大哭

▲小康康每天都緊緊黏着動保員,在籠子裡總是一臉要哭的表情。(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隻小猴子闖進新店安康路二段的住家小傢伙全身髒兮兮肚子餓着找食物,看到人就很親近,動保處獲報後帶回安置。動保員陳巧凌將小猴子取名「康康」,「牠好愛討抱抱,如果要放回籠子就會嚎啕大哭,聽到都心碎了。」因爲康康相當親人,發現時身上還穿着衣服,推測是有人養過的。

動保處9月中接獲報案,到場發現這隻小可憐全身髒兮兮的,好像餓了在找食物,就像走失的小寶寶一樣,而且小猴子穿着衣服,懷疑是有人養的,不過臺灣獼猴屬於保育動物不能夠飼養。

陳巧凌表示,康康會向人討抱抱,如果要把牠放回籠子,就會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嚎啕大哭,「哭到讓人聽了都心碎,很想馬上再抱抱牠,後來就準備一條毛巾減緩分離焦慮症。」黏人的小傢伙還喜歡被抱着喝奶,常常被抱着就睡着了。

臺灣獼猴爲臺灣特有種,屬保育類動物,食物來源多取自天然的植物嫩莖果實、昆蟲等,屬於雜食性羣體生活野生動物,因過度開發導致棲地與人類重疊的情形日增,纔會有獼猴出現在都會區的情形。動保處研判這隻小獼猴應是被人爲飼養,因貪玩逃脫而誤闖民宅,他們提醒,獼猴不可以飼養,且身上可能潛藏有人畜共通傳染病民衆要儘量避免接觸。

農業局局長李玟表示,臺灣獼猴和人類一樣屬靈長目動物,會模仿人類行爲,但仍有獸性傳染源,最好別太靠近,也不要隨意餵食,更不可飼養,捕捉、騷擾或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裁處,處6個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100萬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臺灣獼猴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不能飼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