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公船「琉興號」積欠停泊費 遭屏縣府移送強制執行

小琉球公營交通船琉興公司因積欠停泊費,遭屏東縣政府移送強制執行。(翻攝琉興公司臉書/羅琦文屏東傳真)

往返東港、小琉球的公營交通船琉興號,傳出琉興公司因積欠停泊費131萬餘元,原本要分6期繳付,結果只繳1期就沒有下文,遭屏東縣政府移請執行署強制執行琉興公司所積欠的停泊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指出,爲了讓鄉親往返便利,且有多元的航運選擇,針對小琉球公營交通船,縣府每年編列800萬元的預算來補貼琉球鄉在地居民票價,以及每年360萬元的維修費用,每年超過千萬預算保障鄉親權益。

交旅處說明,琉興公司自108年迄今積欠停泊費131萬6690元,縣府曾多次催繳,且自去年5月函文,至今年1月琉興公司回覆縣府分期付款,縣府在今年4月17日函文同意琉興公司分6期繳納;然而,琉興公司繳納完第一期款項後,拒絕再繳納,因積欠的是公帑,縣府爲了保全債權,8月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交旅處表示,公船沒有被扣押,還是依航班行駛,強制執行對象是琉興公司,船運服務應該以長期永續經營爲考量,琉興公司最主要的是提升競爭力,讓鄉親對公船有信心,千萬不可因爲用的是公帑就不評估盈虧,甚至未來再新建第二艘公船,一旦用人、營管、維修費用倍增,使公司經營更加困難,導致停航的嚴重後果,勢必更加損及鄉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