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工會理事長涉郭臺銘連署總統賄選案 檢調二度搜索 2人交保

臺北地檢署

臺北地檢署偵辦鴻海創辦人郭臺銘總統連署賄選案,續有發展,北檢懷疑,臺北市計程車工會理事長唐文龍以200元或500元收購連署書,去年10月底約談唐男後,諭令唐男30萬元交保後,4日二度指揮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唐男住處4處地點,再約談唐男6人到案。檢方訊後,諭令倪姓、蘇姓被告各交保4萬元、5萬元,另鄭姓被告限制住居,唐男因上次已交保30萬元,訊後請回。

臺北地檢署表示,去年接獲有關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賄賂情資,即指派檢察官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懷疑臺北市計程車工會理事長唐文龍5人以200元或500元向民衆收購連署書。

檢調去年10月31日執行搜索5處,拘提唐男5人到案。檢方訊問後認唐男5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唐男30萬元,另劉姓、海姓、張姓及李姓被告各交保5萬元、3萬元、2萬元及限制住居。

檢調經蒐證後,4日二度搜索唐男住處4處地點,再約談唐男6人到案釐清案情。檢方訊後,諭令倪姓、蘇姓被告各交保4萬元、5萬元,另鄭姓被告則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