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辦講習 強化高層大樓防災應變能力
消防員辦講習強化高層大樓防災應變能力。(消防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31日召集轄區高層建築物場所內防災中心值勤人員實施消防實務講習訓練,目的在加強灌輸防火管理人員消防知識,並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及熟悉器具操作,期藉由實務課程讓參與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都能暸解本身的職責及重要性,換言之,透過消防講習來提高防災中心值勤人員的災害應變能力。
近年因應空間利用及生活機能考量高層建築物林立,相較於以往集合住宅型態已大不相同,住商混用型態日益增多,而高層建築在火災發生時,現場易產生高溫高熱、濃煙密佈、逃生不易及搶救困難等火災特性。
依消防法定義,高層建築物是指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的建築物,而該高層建築物一但發生火災時,若無法藉由大樓本身內部消防安全設備來進行滅火,將造成嚴重的傷亡或損失,因此場所防火管理人員訓練講習及消防安全設備維護工作,相對變成減災上非常重要工作。
消防局第四大隊大隊長戴明杉表示,落實高層建築物之防災中心功能之執行,一旦發生火災時,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能透過防災監控設施之操作、監控,早期發現火災並迅速進行資訊整合運用,以利火災通報、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等應變作爲,以達防災應變之功用、減低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