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火恐急 休旅車違停被po網

前鎮區五路火路日前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當消防人員十萬火急抵達現場時,卻發現有1輛休旅車於紅線違停,雖然未擋到消防車救災去路,但警方表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讀者提供/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前鎮區五路火路日前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當消防人員十萬火急抵達現場時,卻發現1輛藍色休旅車於紅線違停,還被民衆拍下照片,雖然未擋到消防車救災去路,但警方表示,車輛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有民衆檢舉將開罰。

高市消防局23日下午近4時獲報,前鎮區中華五路發生火警,出動8車19人前往搶救,就當消防車火速趕赴時,卻發現1輛藍色休旅車紅線違停在巷子中,畫面被民衆拍下PO網,引起討論,擔心影響救災時間。

所幸該場火警爲煮食不慎,待消防人員到達後關閉爐火,無人員受傷,消防局表示,該起案件並未導致消防車無法通行,但該路口還特別設置「全線禁止停車,救援車除外」標誌。

轄區前鎮分局說,藍色休旅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經查當日並無接獲報案該處有違規停車情事,若有民衆檢舉錄案,將依相關規定開罰。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違規停車易肇事,貪圖方便代價高。

另外,若真發生阻擋消防車救災通行情況,根據《消防法》規定,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的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目的時,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甚至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