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欠款恐嚇斷手腳逼籤本票 中市破獲10人暴力討債集團

臺中第二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組成專案小組破獲查男爲首暴力討債集團緝拿到案。(臺中市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專案小組也查扣本票、自白書、被害人存摺、證件、模擬槍2支、開山刀4支、手銬、指銬、工作手機8支及電腦主機1臺等證物。(臺中市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27歲林姓男子欠友人4萬,卻被35歲查姓男子爲首暴力討債集團,以電擊棒威逼簽下4萬5千元的本票還放話「不還錢就斷其手腳」,經被害人報案後,臺中第二分局組專案小組,報請檢察署指揮於日前將查男爲首暴力討債集團緝拿到案,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傷害、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偵辦。

臺中市第二分局偵察隊副隊長林育成指出,二分局今年初接獲林男報案,指稱其欠友人債務卻遭人威逼簽下4萬5千元的本票;該分局獲報後即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組成專案小組,經搜報完備後,檢具相關事證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10月至11月間在臺中多地,持拘票及搜索票執行檢肅,陸續將首謀查嫌等10人拘提到案。

專案小組也查扣本票、自白書、被害人存摺、證件、模擬槍2支、開山刀4支、手銬、指銬、工作手機8支及電腦主機1臺等證物。

林育成指出,查男爲首等10人暴力討債集團以暴力脅迫方式糾衆進行討債,以言語恫嚇,強逼被害人籤立自白書及本票,除過程中更以電擊棒及手指虎等毆打被害人,威逼其償還債務,且除林男外,另有33歲劉男欠6萬元被逼簽下8萬元本票,過程中還被以手指虎毆打成傷。警方也在訊後將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傷害、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