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市全面取消戶籍限制 進城農民可申請保障房

本報記者 索寒雪 北京報道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近日,國務院印發的《深入實施以人爲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提出,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同時指出,全面落實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要求,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鄭備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計劃》突出以人爲本,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首要任務,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以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爲重點、兼顧城市間流動人口。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

深入實施以人爲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的重要內容。如何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的發展受到各方關注。

在北京從事家政工作、老家在四川山區的張宏,近日在四川老家買了房子,目前房子正在裝修。張宏介紹,買房過程中,她沒有遇到戶籍限制。“雖然是農村戶口,但可以在城鎮買房,我感覺自己也像城鎮市民一樣了。”

事實上,自《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實施以來,公安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各地不斷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目前中小城市落戶門檻基本取消,成都、東莞、合肥等一批大城市也進一步放開放寬了遷移限制,這使得越來越多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公安部的統計顯示,2021—2023年,有超過4000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仇保利表示:“對於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城市,目前有的就業或居住年限要求還比較高,要進一步降低年限門檻。對於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超大特大城市,要進一步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有條件的城市要探索取消積分落戶年度名額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就業或居住年限原則上爲半年,同時不得附加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額外限制條件。

《計劃》明確提出,統籌推進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着力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最關心的穩定就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問題,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維護政策。

完善就業支持體系

戶籍轉移到城市,如何在城市就業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9753萬人。做好促進農民工就業工作關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民生改善,也關係到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

在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的重點任務中,《計劃》強調,將完善農民工等重點羣體就業支持體系。實施製造業技能根基工程,重點支持製造業龍頭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會提供培訓服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農民工工作司司長尚建華透露,下一步,人社部將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公共就業服務下基層,讓農民工獲得可感、可知、可及的高質量就業服務。繼續做好“春暖農民工”等關心關愛農民工服務行動,把農民工作爲“百日千萬招聘”等系列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的重點對象,集中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

可喜的是,在一些地區,就近就業問題已經獲得突破。

黑龍江省穆棱市婦聯負責人對《中國經營報》表示:“老年就業困難的問題一直都存在,2023年年初,穆棱市婦聯協調種參企業到永安村招聘中老年婦女,經過培訓後,很多人的收入都能達到2000—3000元。目前,穆棱市馬橋河鎮中老年婦女已經實現靈活就業288人,就業率達到72%。”

尚建華表示,要着力拓寬就業渠道。落實穩崗返還、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等政策,實施智能製造、家政服務等行業吸納就業支持舉措,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容量。健全勞務協作機制,推動組建區域勞務協作聯盟,舉辦勞務協作暨勞務品牌發展大會,推動農民工外出務工擴規模、提質量。

爲此,人社部將積極摸排農民工知識技能基礎、求職就業意願和技能提升需求,分類組織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加強信息對接、人崗匹配,以就業爲導向開展企業訂單、定向和項目制培訓,深入實施製造業技能根基工程,促進農民工實現技能就業。

在就業問題之外,住房保障同樣值得重視。

《計劃》要求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範圍。加大農業轉移人口經濟可承受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積極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支持採取多種措施通過市場化方式滿足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逐步使租購住房羣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在具備條件的城市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2016年,中央財政設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目前累計下達2800億元,主要用於增強各地區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資金的保障能力,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均等享受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

(編輯:吳婧 審覈:杜麗娟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