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內閣拋四建言!FinTech產促會期許金融科技列未來5到10年重點產業

今天是520賴清德總統就職典禮前的最後一次行政院會,上午在院會通過內閣總辭案,陳建仁院長(前排中)和閣員拍畢業合影。記者邱德祥/攝影

520新內閣將就任,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16日遞出金融科技發展四大訴求,期許新政府目標應推升臺灣成爲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將金融科技列爲未來5到10年重點產業,同時立法動開放銀行(Open Banking)法、推出金融科技相關證照制度,以及設立「金融科技局」。

截至2023年6月底,全球已有334家市值突破十億美元的金融科技獨角獸,臺灣一個獨角獸都沒有,顯示發展遠遠落後,FinTech產促會認爲,金融科技包含電子支付、P2P借貸及虛擬資產,都是世界各國全力發展的前瞻產業,美日星澳、以色列,甚至印度、印尼等國也列重要政策,聯合國與IMF爲因應2008金融海嘯後的全球金融問題,決議要力促金融科技,2018年在峇里島簽訂IMF金融科技時程表。

業者認爲,臺灣因無法參與這些國際組織,政府相關部門未能跟上時代趨勢,政策不重視金融科技發展,未將金融科技的發展納入整體金融政策,假設政府再不大刀闊斧,將帶來兩大結局。第一,金融科技發展落後,第二,無政策與管理,金融科技爲名的詐騙將沒完沒了,合法金融科技業者發展將舉步維艱,遑論國際競爭力。因此,唯有協調行政立法層級,發揮政府功能,讓臺灣的金融科技產業急起直追,臺灣的金融科技纔有未來。

第一、力促設立「金融科技局」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於2023年於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指出,已收到行政院指示,研究設立金管會第五局處「金融科技局」,若要增加局處,還要做細部規劃,可能對金融業、金融科技的產業發展情況,一併衡量研究。

FinTech產促會認爲,英澳星韓印等國,均在總理或總統辧公室下,直接成立一級金融科技辧公室,排除各種法規或監管的限制;惟臺灣政府少有作爲,多國政府在金融科技發展上往往扮演積極主動角色。英澳星韓印等國,均在總理或總統辧公室下,直接成立一級金融科技辧公室,主動協助產業,且排除各種法規或監管的限制,而我政府卻少有作爲。

第二、建議率先投資臺灣金融科技產業,列爲未來5到10年重點產業

FinTech產促會認爲,臺灣缺少針對金融科技專案投資,據報載賴準總統於2023年11月即曾指出,希望臺灣成爲亞洲金融科技之中心。故建請比照其他國家,將金融科技列爲國家未來5~10年的重點產業,給予大力支持。

第三、比照其他國家,立法推動開放銀行(Open Banking)法

在數位時代要讓資料能即時取得,方有助於數位產業發展。對此須有相關法令,讓金融科技業者在消費者授權下,安全即時地取得客戶資料,創造出全新的消費者價值。這樣不僅能保護消費者權益,也讓消費者得享普惠金融的便利,且新創產業有機會成長,傳統金融業也纔有求新求變的動力,而非留在舒適圈中不求進步。

第四、推出金融科技相關證照制度

以民間借貸爲例,金管會向來以其非特許業務等爲由,認爲網路借貸平臺不需取得任何執照。金管會雖已訂定「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指導原則」,作爲平臺業者辦理業務、金融機構與平臺業者業務往來,及消費者判斷選擇往來平臺之參考,惟先進國如英澳早已將P2P業者納管,建議金管會應考慮爲網路借貸平臺及虛擬資產等業者訂定證照制度。

至於強度,建議如專家提倡的「有限執照」制,就最低資本額、平臺風險管理、消費者保護、資訊揭露、資金安全等面向設定合適門檻及規範,而非僅依現行指導原則、自律規範或洗錢防制框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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