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強申請居留臺遭駁回 陸委會:尊重移民署決定

向華強父子申請居留臺灣遭駁回。(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任以芳臺北報導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兒子2月初被媒體報導,想要透過「依親身分」取得居留臺灣的資格內政部今(25日)正式駁回申請案。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下午指出,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不會對此事件進行評論,但建議向氏父子「可尋求相關的救濟,也可以重新再提出申請案。」

邱垂正指出,根據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案,主管機關都是依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本會尊重主管機關所做成的決定,「對於個案我們不予評論,他可以尋求相關的救濟,也可以重新再提出申請案。」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 。(圖/記者任以芳攝)

據瞭解,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父子申請來臺依親居留一案,內政部移民署25日正式駁回。移民署指出,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之不予許可情形,內政部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據瞭解,農曆春節過後,移民署、國安局和陸委會等機關召開聯審會議,根據早期警政單位紀錄,向華強早年在臺灣「有案底」,有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紀錄,追溯戒嚴時期警備總部檔案中,向華強曾被官方標註爲「新義安老大」。基於「國安理由」,已駁回向華強及兒子向佐來臺依親居留申請案,相關文件已寄出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