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便衣警大執法 亂過馬路罰8千元

香港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今年香港致命交通意外有上升趨勢,爲提高行人道路安全意識,警方11日起展開全港性大型執法行動,以不定時、不同形式執法,包括調配便裝人員票控違例行人而不作預先警告。若市民亂過馬路,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港幣,下同,約新臺幣8000元)。警方11日午3時起在青衣涌美村對開涌美路與上高灘街交界埋伏及監視,50分鐘已票控6名涉嫌違例過馬路市民。

香港01報導,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10個月共有85宗致命交通意外,當中56名行人死亡,其中35人爲65歲或以上長者,佔整體行人死亡人數的63%。警方早在12月1日至8日期間,進行首階段有關行人安全專題的教育及宣傳行動。交通總部人員、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聯同少年警訊、耆樂警訊及交通安全隊成員,在全港多區約100個行人流量較多的地點,向行人加強教育宣傳安全過馬路行爲。人員亦與在場巿民進行互動及派發紀念品。

交通總部亦會爲交通燈控制器進行美化工程,貼上帶有吉祥物「熊Sir」的宣傳畫貼,提醒駕駛者及行人注意道路安全,以減低交通意外發生。

爲提高行人道路安全意識,警方11日起,進行全港性大型行動,將以不定時、不同形式執法,包括調配便裝人員票控違例行人而不作預先警告。針對行人的違例事項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欄杆或道路中央分隔帶進入車路」、「過馬路時疏忽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等。希望市民大衆能夠養成守法過馬路,以保障珍貴的生命的良好習慣。

警方呼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善用「行人四寶」,包括行人過路燈、斑馬線、行人隧道或天橋;切勿在車與車之間橫過馬路及接近大型車輛的盲點,希望時刻「專注、忍讓、守法」;切勿因一時之便胡亂橫過馬路,如有人亂過馬路,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