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大檢控:「愛國者治港」漏夜審訊的民主派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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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大檢控:「愛國者治港」漏夜審訊的民主派下一步?
「民主派47人大檢控,漏夜審訊後的第二日即將開始......」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爲組織或參與去年7月民主派初選活動,遭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控罪。3月1日,衆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其中包括已入監服刑的黃之鋒;籌辦「民主派 35+」初選的戴耀廷、區諾軒;參與初選的前立場記者何桂藍、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樑國雄、毛孟靜;區議員岑敖暉等47人。
審判自3月1日中午開始,直至2日凌晨2點45分。在超過14個小時的通宵審訊後,多名被告身體不適送院,而宣佈休庭。其後於今日11點30分開始續審,聽取保釋意見;但控方已經對外表示,將會反對所有保釋申請。
根據控方說法,指這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罪的原因是「其相互承諾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將集體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迫使特首辭職」,違反《國安法》第22條的規定:
圖爲3月1日,戴耀廷乘坐警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聽證。 圖/路透社
然而本次審判引起高度爭議的,是對於「非法手段」的定義。依控方所言,民主派人士「參與初選」是否屬「非法手段」?依據《香港基本法》,參與立法會初選、否決財政預算、反對政府議案,本就是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力,但竟被認爲是「顛覆行爲」,引起諸多批評。另外,香港衆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更指出,在初選過後,原訂去年9月進行的立法會選舉遭港府以疫情爲由,推遲至2021年。因此控方所指控的「獲得過半議席後將癱瘓政府運作」等內容,事實上根本沒有發生。
因本次「馬拉松式」審訊人數衆多,也讓程序上出現許多問題,後續審訊日程也可能會延長。如楊嶽橋等人因進入荔枝角收押所辦理手續需要數小時,因此今早8時就必須準備出庭;戴耀廷「佔中九子案」今早需繼續上訴,因此今日凌晨已提前向法院完成保釋申請。另外,漏夜審訊多人身體不適,楊雪盈、林景楠、譚凱邦、樑國雄等人送院,因此法院決定押後保釋申請,在今早 11點30分繼續。
另外,昨日出庭時控方也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訊,好讓警方繼續調查包括手機、電腦等資料。不過遭到多名辯護律師反對,並指出警方一方面沒有做完調查就要求被告提早向警署報到、一方面卻又要求法院給予警方更多時間詳細調查,「情況不合邏輯」、「爲什麼不先做完調查,就將被告帶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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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大檢控震驚香港,《華盛頓郵報》的標題更將之形容爲「隨着大規模的拘留,香港所有最傑出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要不入獄,要不在流亡。」由於法庭只開放95個公衆席位供旁聽,大批民衆在2月28日當晚就已經連夜排隊,展現對民運人士的支持。而在3月1日的開庭前夕,儘管知道不一定有機會進入法院旁聽,但西九龍裁判法院外依然聚集幾百位身着深色衣服的民衆排隊等候。此外,各國外交官也出席當天的法院旁聽,包括英美德、歐盟、加拿大等國的代表都排隊入院,跟進案件狀況。
隔着鐵閘,民衆在排隊期間高呼久違的口號,聲音響徹法院,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加油」、「釋放政治犯」等;此外,民衆也舉起久違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此一畫面感動許多香港人,尤其在去年《國安法》實施,且在疫情爆發實施限制令之後,這是「久違」有許多人聚集在一起,「久違」地高呼被視爲「港獨」的口號和手勢。期間,也有部分民衆高舉三指手勢,聲援緬甸民衆。
《立場新聞》報導,警方隨後舉起了紫色旗幟,警告民衆高呼的口號和手勢可能違反《國安法》;同時警方也警告這一次的集會或遊行是違法的,請民衆即刻散開,否則會使用武力或拘捕,過程中導致現場民衆和警方發生零星衝突。而約在下午5點50分,警方表示民衆無法再入內旁聽,隨即要求民衆離開,法院同時也落下閘門。不過,仍有民衆留守聲援,而部分民衆則轉而走向囚車會經過的地方,打算送囚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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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就在民主派被控告的同時,3月1日由親中聯辦的《紫荊》雜誌獨家披露一段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的談話,是2月22日夏寶龍在一場研討會上的政治方針重申:港人治港的最低標準,就是「愛國者治港」。
但何謂「愛國者治港」,定義也是由北京說了算。夏寶龍劃出的紅線是「不做有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爲」,以及「不做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的事」,是故中央眼裡的港獨份子絕非愛國者、本次被控告的戴耀廷等攬炒派也不是愛國者,而是企圖串謀顛覆的亂港分子。
夏寶龍所表述的北京意向,認爲「在發展香港民主制度的同時,不能背離愛國者原則」,雖然概念本質上自我矛盾——又要民主卻又要愛國至上——但完完全全反映了中國對於「民主政治」的一貫認知,也是便於統治的話術。在這次的47人控告事件即展露無遺,《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在2日撰文指出,所謂串謀顛覆,也只是忠實反映「內地的理解」,香港法治制度已與中國人治相去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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