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施鐵腕!七星級「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遭斷水斷電、勒令歇業
▲彰化清水那方遭斷水斷電勒令歇業。(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3年前委託民間經營七星級「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爆發履約危機,縣府以「清水那方」未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卻在社頭清水巖經營豪華露營帳篷,今日上午會同警方前往斷水斷電,強制其停止營業,縣府城觀處強調,將持續關注該業者的營業情況,若再發現違法行爲,將進一步採取更嚴厲的手段。
業者發聲明強調,營區溫泉出水量不足,根本無法點交、園區內住宿帳棚是開幕時就有的,本來就是營運規畫內容,況且縣府當時說野餐及露營設施免經申請都合法,但現在卻因業者不點交才故意刁難,在當時OT契約內並未指出帳篷會影響任何公益事項、而且計算的電費金額與縣府有相當大的落差,「對方將個位數算成10位數」,纔會衍生出積欠數百萬元電費,全案已經提出訴願,縣府不等判決強行斷水電,讓他們難以接受,將再循法律訴訟捍衛自己的權益。
縣府表示,清水那方業者於社頭清水巖經營採固定式豪華露營帳篷,擅自營業房間數26間(豪華露營帳),帳篷內提供牀、牀墊、寢具、冷暖氣機、冰箱、獨立衛浴等設備供旅客使用,應屬「發展觀光條例」中,「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周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之旅館業型態,違法經營事證明確。
縣府今年9月接獲民衆檢舉並前往稽查,即於10月11日第1次裁處30萬元罰鍰,並依法勒令業者應立即歇業,10月21日再度稽查發現,業者仍有繼續營業事實,再次裁處30萬元罰鍰及勒令立即歇業。
縣府指出,業者先前積欠縣府電費部分,地院已於8月27日核發執行不當得利423萬5,232元支付命令,因業者不願繳納,現已進入訴訟程序;縣府也發現業者官網之線上訂房系統,直接連結到其股東所經營的旅行社進行交易,縣府多次請業者說明其與旅行社分潤情形,業者均置之不理,嚴重影響縣府營運權利金收入及公共利益,截至11月4日,已遭縣府裁罰違約金2,990萬元,迄今均未繳納,今日施鐵腕,前往執行斷水斷電。
彰化縣政府呼籲民衆,縣府並未覈准業者販售任何預售型票券,提醒民衆如有相關票券,可循原購買通路洽詢退換事宜。安排旅遊住宿訂房時,可先至交通部觀光署臺灣旅宿網查詢,也可於投宿前,查看業者是否有懸掛旅館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選擇入住合法旅宿,才能住的安心、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