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變更地目再購入 北市二殯徵收民地增值80% 遭質疑違背行政程序
臺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19日審查北市殯葬處備查案,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左)到場說明。(市府提供)
臺北市民政局徵收第二殯儀館火化場旁私有土地,被議員發現竟先變更保護區爲殯葬用地,使土地增值80%才徵收,不像過去捷運小碧潭站或士林北投科技園區皆是用農地徵收後才變更土地,質疑市府嚴重違背行政程序甚至非法,要求2周內提出調查報告。民政局長藍世聰對此迴應,尊重議會決議。
北市殯葬處爲徵收二殯火化場旁3筆私有土地及遷移骨灰罈、神主牌,動用第二預備金6708萬8000元支應,報請議會備查。
議會民政委員會今審查該備查案,議員遊淑慧指出,土地增值後再徵收,過去很多土地徵收恐怕都會出現問題,例如小碧潭站先用農地徵收,再變更爲交通用地,士北科技園區也是先用農地徵收,才變更科專用地,無法理解市府徵收原則,二殯徵收案應該是市府特例,令人質疑合法性。
殯葬處解釋,依北市府辦理土地徵收標準流程,申請徵收前應該先完成都市計劃變更,並就徵收土地所需補償金額編列預算,經北市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通過,預期內政部也會通過,才以殯葬用地編列徵收預算。
議員王浩表示,依規定要先完成都市計劃變更纔有預算,但徵收預算在編列時根本還未確定,未得到合法程序,又編足預算超過5000萬須經議會審查,痛批市府公務員簡直是既愚蠢又老實,
他認爲,被徵收土地的民衆是無辜第三者,老百姓的權益不能因爲公務員怠惰和愚蠢而損失,沒有究責前統統不同意,將保留大會發言權。
議員陳政忠說,從法律層面來看違反作業程序,既然地主已將土地過戶給市府,他主張通過預算,但要求釐清徵收作業;民政委員會召集人、議員張茂楠強調,生米煮成熟飯,市府不能強佔民地不給錢,要求市府檢討程序與相關人員責任,2周內提出調查報告。
對此,藍世聰迴應,當時認爲是依法在辦理土地徵收,尊重議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