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男友「剪斷命根沖廁所」 狠心越籍女下場出爐

彰化縣溪湖鎮41歲越南籍馮姓女子(中)2021年3月間因懷疑53歲黃姓男友出軌,氣憤下將男友命根子給剪斷並衝入馬桶。(本報資料照)

彰化縣41歲越南籍馮姓女子2021年3月間因懷疑53歲黃姓男友出軌,一氣將男友命根子給剪斷並衝入馬桶,震驚全臺。黃撿回一條命後生殖器僅剩1.5公分,失去性交、勃起功能,一審依重傷害罪將馮判刑5年,馮不服上訴,二審提精神抗辯盼減刑卻不適用遭駁回,可上訴。

檢警調查,馮姓女子於案發當天深夜,趁黃姓男友吃下摻入5顆安眠藥的花雕雞泡麪昏睡後,手持大剪刀將黃的「命根子」給剪斷,並丟入馬桶沖掉,黃因劇烈疼痛嚇醒,立即打119送往醫院搶救卻沒拾獲「斷根」術後生殖器剩約1.5公分,馮女在偵訊時坦承在泡麪裡下藥。

馮女當晚剪斷男友生殖器後,即前往彰化縣警局溪湖分局溪湖派出所自首,但警方在案發現場怎麼都遍尋不着黃男的「斷根」,後來馮女稱已將生殖器衝進馬桶;黃男則向警方表示,當時痛醒發現,下體鮮血直流,趕緊清洗才發現生殖器不見了。

彰化地院一審認爲,陰莖是男性生殖器,以剪刀剪斷易造成毀敗、嚴重減損生殖機能結果,丟進馬桶沖掉具重傷害故意。馮女辯稱有錄到黃和其他女人講話聲音,坦承心情很不好,黃不承認,所以很恨他才傷害他。法官考量,馮案發後自首並符合自首予以減刑,重傷罪可判處5年至12年徒刑,一審判決5年徒刑。

馮女不服上訴二審,以自己罹患憂鬱症、失眠,主張依精神狀態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二審法官認爲不適用,認爲馮遭遇逆境不思理性,沒選擇自我成長,卻以最下策方式傷害黃男,難認情堪憫恕,維持一審原判,上訴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