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走山上班遲到 勞動部:宜不扣薪

當勞工因天災阻塞交通致遲到時,僱主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之處,至於薪資部分則建議僱主「宜不扣薪」。(報系資料照)

國道1號南向汐止交流道邊坡二度走山,國1五堵到汐止主線今日持續封閉,許多勞工塞在車陣上、動彈不得,甚至會遲到,勞動部官員表示,當勞工因天災阻塞交通致遲到時,僱主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之處,至於薪資部分則建議僱主「宜不扣薪」。

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指出,當勞工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僱主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建議勞工,可拍照或用行車紀錄器佐證。

至於薪資部分,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說,勞工若因天災無法出勤工作,建議僱主不扣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