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例!罰!
近日,工布江達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查獲一起無人機“黑飛”行爲。自2024年1月1日起《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施行後,西藏自治區內公安機關處理的首例無人機“黑飛”案件。
民警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事發當天,工布江達縣公安局雙擁路便民警務站值班民警接到報案稱:“我們兵站上空有無人機飛行,請你們前往調查處理”。接警後,民警立即對兵站附近住戶進行搜索,最終在一戶居民院內發現鄧某等三人在操控無人機,經民警現場檢查飛行器和飛行記錄發現,鄧某使用的無人機未按要求實名登記,且飛行高度超過高度要求,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警告、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各單位及個人使用無人機應參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依法合規飛行,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安全有序飛行是每一個無人機駕駛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對於違法違規飛行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人機安全飛行“五須知”
1.要實名
無人機應當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綜合平臺(https://uom.caac.gov/cn)依法辦理登記,獲取並在機身上粘貼登記二維碼。
2. 需報備
通過通信基站或者互聯網進行無人機中繼飛行,或者飛越集會人羣上空的,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遞交飛行活動申請。
3. 勿黑飛
請在政府公告的適飛空域內飛行,勿超越限制高度,勿進入管制空域。
4. 講安全
飛行前檢查無人機狀態,確保設備狀態良好符合飛行條件,夜間飛行應開啓警示燈;請勿在飲酒後、不適宜天氣以及人員密集場所上空操作飛行,避免造成意外損傷。
5. 重公德
未經許可,無人機不得進入他人住宅、辦公場所等非開放區域,不得利用無人機從事窺探偷拍、錄音錄像等侵犯他人隱私活動;不得利用無人機實施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爲。
原標題:《西藏首例!罰!》
來源:網信墨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