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登池有山遭困 臺中消防局直升機吊掛將求償

臺中市一對陳姓男女在23日登池有山受困,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吊掛二人下山。記者陳宏睿/翻攝

另林姓等6名山友攀爬「南三段」,因糧食不足向南投縣消防局求援。消防局評估後,山友無受傷、無急迫性危險,轉請山友撥打高山協作公司,自費請人運補物資上山。消防局強調,以緊急救難爲主。

我國開放山林後,登山亂象頻傳。臺中、南投、花蓮等地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未依規定的登山者可開罰或求償救援費用;從2017年迄今,違規裁罰案件131件,但實際山域事故每年近4百件。

44歲陳男、50歲陳女攀爬池有山,屬須向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入園許可的特殊管制山域,是逢山區大雪,其中1人失溫。消防局獲報後,出動梨山消防分隊等單位救援,另空勤總動派出直升機,協助吊掛2人下山。

消防局事後調查,2人不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也未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證照,入山也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違反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將向2人開罰1萬至5萬元,搜救行動所衍生的費用金額仍待估算。

消防局提醒,進入臺中市山域從事登山活動,如屬於特殊或一般管制山域,應依條例規定具備相關資格,或攜帶必要裝備,登山者應評估自身能力,並攜帶足夠設備,務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能,切勿勉強上山;臺中市登山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公佈實施,目前已開罰30至40件,除疫情期間,開罰件數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