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搭配選副總統「沒拿錢」 柯文哲買4300萬商辦查無不法
臺北地檢署曾傳喚吳欣盈到案作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偵結起訴柯,關於偵查中被質疑柯購買「濟南商辦」疑義,調查認不違法,此外,檢方查證「柯盈配」搭檔選舉補助款如何運用,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到案表示「沒有拿錢」。
柯文哲今年5月被臺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以4300萬元購入臺北市林森南路、濟南路口的中國航運大樓三樓48.76坪商辦,質疑購屋資金與柯的犯罪行爲有關,其時,柯文哲澄清是以選舉補助款購置爲辦公室使用等。
檢廉查貪,將購屋資金來源列爲偵查項目之一,傳訊相關證人作證,認定柯購置商辦的資金確實來自柯帳戶收受民衆黨2024年總統、副總統1億1071萬萬3980元中的2/3即7380萬520元,購屋資金查無不法結案。
此外,檢方曾傳喚吳欣盈到案,偵查吳女參與副總統選舉的補貼款用途爲何?吳女到案證述後獲檢察官請回。
檢方調查表示,依據民衆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的規定,只有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1/3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款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檢方說,吳欣盈到案證述未向民衆黨領取補貼款費用,此部分另查無刑事不法。
柯文哲斥資4300萬元購置臺北市濟南路的商辦,檢方一度偵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