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瑞北盼臺大遴委會重組 教長:已提可行方案

臺大校長候選人之一的吳瑞北今天委請律師提行政訴訟,請求教育部及臺大重組遴委會。教育部長葉俊榮表示,已提出可行的方案,要求臺大遴委會回到1月5日會議。

教育部4月27日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臺大校長遴選結果,要求回到候選人「初審」階段,但遭臺大拒絕,提起訴願而延宕至今。教育部長葉俊榮9月12日提出新方案,要求回到1月5日的遴選會第4次會議、5位候選人角逐的階段,重新投票。

臺大校長候選人之一、臺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臺大校長遴選程序應回覆至「被推薦人資格審查之程序」,所有被推薦人重新資格審查,遴委會第1次票選、校務會議代表票選及遴委會第2階段票選也應全部重新辦理。

教育部日前發函給臺大,僅要求遴委會退回至1月5日會議,吳瑞北認爲,不僅與法不符,更違背邏輯原則,除了各學生組織聲明反對,遴委會也不領情,因此他今天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教育部及臺大重組遴委會,重新辦理校長遴選,盼能透過司法程序加速此案進度。

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出席接見國際發明展金牌得獎代表活動,會後受訪時表示,臺大校長遴選過程有程序上的瑕疵,當程序瑕疵被提出來後,監察院也予以糾正,因此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應該有個機制,讓大家認爲的程序瑕疵能夠被處理。

葉俊榮指出,教育部5月曾發函臺大,要求重啓校長遴選程序,但重啓遴選較爲抽象,他經過這段時間溝通了解,將要求更具體化,因此日前發函給臺大,要求遴委會退回到1月5日會議5位候選人角逐階段並重新投票,讓程序爭議有程序處理,新校長才能有正當性,領導臺大往前走。

對於吳瑞北的主張,葉俊榮也予以尊重,但他認爲教育部提出的方案是可行的,如果不可行的就不會提出,希望臺大遴委員會把握機會開會決定,讓事情早日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