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女兒已清償債務 莽父夥友人痛毆強押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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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1名張姓男子,去年底因爲女兒積欠吳姓少年債務,自認女兒已經還清卻仍遭吳少及其友人追討,竟夥同2名友人毆打吳姓少年後,再強押吳少找尋友人,因沒有找到而釋放吳少,經吳少向警方報案後,遭檢察官起訴,法院審理後依妨害秩序等罪,各判處3人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因認其女兒已償還積欠吳姓少年款項,卻仍遭吳少與綽號「小蘋果」之人騷擾,遂憤而與自己的2名友人,於去年12月19日19時59分,在竹北國中大門前,以徒手毆打吳少,致吳少受有頭頸部外傷並右側眼瞼及眼周圍區域挫瘀傷及右側頭皮壓痛等傷害。

吳少受傷後,張再將他強押上車找尋「小蘋果」,以此方式剝奪吳少之行動自由,嗣經3人將吳少押往竹北市夜市及水瀧公園附近,仍未尋獲「小蘋果」後,乃於20時30分許,在竹北夜市旁釋放吳少,後經吳少報警而查獲上情。

法官審酌,審酌被告3人均爲具有智識、社會經驗之成年人,倘認對方之行爲不當,亦非不得以適當方式主張權利,其等卻逕自在上開公共場所下手實施強暴傷害,並強押告訴人找尋「小蘋果」,其等所爲當有非是,再被告等雖均無意願賠償告訴人,另斟酌告訴人傷勢非巨,其行動自由受限時間非長,依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處3人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