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漏網之魚」…財政部回應新青安說重話:濫用者零容忍 投機客勿以身試法

財政部政次阮清華(右)與國庫署署長陳柏誠(左)27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新青安新增不得再次申貸規定及執行成效。林勁傑/攝影

迴應新青安遭濫用的質疑聲浪,財政部27日宣佈新增新青安僅能申貸一次規定,並督導公股銀行持續精進貸款管理機制。財政部政次阮清華強調,新青安目前執行成效仍符合政策目的,絕大多數都符合規定,但他重話對於少數濫用者「絕對零容忍徹查到底」,「沒有任何漏網之魚,希望投機取巧的不要以身試法。」

財政部指出,近期外界高度關注新青安貸款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未符購屋自住使用等疑義,財政部已督導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全面檢視相關貸款管理機制,並應澈底落實徵授信審覈、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

例如,有無第三人以同一帳戶轉入多戶房貸扣繳帳戶繳納本息、貸後回查實價登入資料是否有與成交價不符、檢視建物謄本是否有所有權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等,並積極進行新青安貸款案件與政府資料勾稽作業,倘確有未符規定,依安心成家之政策目的,審酌個案情形處理。

另爲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爲及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修正青安貸款原則,新增「2023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2024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規定,另各行庫對於新貸戶亦將徵提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之補貼利息,並重新覈定貸款條件等優化措施,以兼顧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及民衆需求衡平性。

財政部統計,新青安貸款實施迄今年5月底,累計核貸5萬7,980戶,核貸金額4,281億餘元。就新青安貸款成效進一步分析,以借戶年齡觀之,未滿40歲貸款戶數佔總戶數比率約72.99%,顯示青安貸款雖未限制申貸年齡上限,惟貸款戶仍以青壯年族羣爲主,有效協助青壯年族羣購屋安居;以房價言,房屋買賣總價1,500萬元(含)以下貸款戶數佔整體核貸戶數比率爲78.20%,所購房屋以低總價爲主,借款人應有衡酌其財務還款能力,購買與其財力合宜之房屋;核貸年限以31年至40年此區間貸款戶數佔比50.01%爲最高,顯示新青安貸款延長貸款年限,有效減輕民衆每月償還貸款及初期還本資金壓力,寬裕購屋財務規劃彈性,切合民衆實際需要。

財政部說明,青安貸款協助無自有住宅的家庭購屋,爲立意良善之政策,未來將秉持安心成家政策目的持續推動,確保不影響購屋自住未轉租的借款人權益。另搭配相關貸款管理機制同步修正青安貸款原則等配套措施,持續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