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進入30天緊急狀態 24日起實施
烏東親俄民兵。取自美聯社
烏克蘭議會23日以335票贊成,投票通過了從當地時間24日零時開始,在全國(除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地區外)實施爲期30天的緊急狀態。
按照烏克蘭法律,緊急狀態的期限爲30至60天。如有必要,總統可延長緊急狀態,但不得超過30天。烏克蘭國家安全與國防委員會秘書丹尼洛夫表示,這一決定旨在防止內部不穩定,保證局勢得到控制。此外他表示,實施緊急狀態的限制可因地區而異。
在緊急狀態下,烏克蘭政府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特殊的出入境制度,限制行動自由;交通管制和車輛檢查;加強對公共秩序和保障羣衆生活設施的保護;禁止舉行集會、示威、體育和其他羣衆活動;實行宵禁;必要時覈實公民證件,檢查個人物品、辦公空間和公民住房;限制武器、酒類銷售;沒收公民註冊的槍支和彈藥;規範私營電視和廣播節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