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蓋私章當場撕毀政黨票 高雄55歲男子遭警方帶回調查

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委選舉今天舉行投開票,卻在下午1點左右,位於高雄市杉林區月眉社區活動中心第0045號投開票所,發生選舉人陳姓男子(55歲)撕毀政黨選票事件。

旗山警方表示,陳姓男子今天下午13時許前往杉林區月美里第45投開票所領票後前往圈票處圈選投票,因陳男是參與投票時,在領票後進入投票區後,疑因不懂投票規則,誤將自身私章蓋在政黨選票上,而當場將政黨選票撕毀,選監人員發現立即制止,警方隨即將該男子帶回製作筆錄後,依違反選罷法規定,函送高雄市選委會裁處。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10項規定,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陳男因誤蓋私章將政黨票撕毀。記者蔡世偉/翻攝

陳男撕毀政黨票遭警方帶回派出所調查。記者蔡世偉/翻攝

位於高雄市杉林區月眉社區活動中心的投開票所,今天發生有人因蓋錯政黨票撕毀選票。記者蔡世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