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掏空案承辦「名檢」將卸任入駐金管會 位子由北檢劉韋宏接任

「臺灣法治會計學會」舉辦2024年年會,劉韋宏擔任議題與談人,(臺灣法治會計學會提供)

偵辦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前臺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等人掏空案而名噪一時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因派駐金管會駐會檢察官任期即將屆滿,法務部已遴派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接任金管會駐會檢察官,負責法律諮詢、犯罪偵查等法律事務。金管會駐會檢察官業務,又重回北檢手中。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成立後,法務部均派駐檢察官,協助法律諮詢、犯罪偵查相關業務,金管會要移送金融經濟不法案件,須透過駐會檢察官,移送地檢署偵辦。由於臺北地檢署位處首都,轄區有不少銀行、金融或上市公司辦事處,因此駐金管會檢察官一直都是北檢檢察官出任,駐會期間爲2年。

法務部自2004年遴派時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許永欽(曾任金管會副主委、現職律師)擔任第一屆駐金管會檢察官後,駐金管會檢察官一直是北檢檢察官「囊中物」,直至2022年,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接任,讓北檢接下金管會駐會檢察官業務因此中斷。

李秉錡擔任金管會駐會檢察官期間,偵辦多起重大金融經濟犯罪案件,包括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前臺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等人掏空案,他因任期將屆滿,法務部近日遴派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出任。

劉韋宏是司法官51期結業,是李秉錡的同期同學,2018年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派北檢,在北檢檢察官期間,受法務部選派去美國康乃爾大學訪問學者,返國後撰寫「美國金融犯罪(含內線交易)與吹哨者保護之法制研究」報告,對於金融犯罪頗有研究。

劉韋宏在北檢期間,曾偵辦過廣明並臺硝內線交易案、萬國幫角頭邱國隆北市萬華區槍擊案,上個月,「臺灣法治會計學會」舉辦2024年年會,劉韋宏擔任議題與談人,詳細說明了不實「漂綠」之行爲態樣及現行法下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並呼應修法以明確化永續報告書法律定位及相關編制人員與確信機構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