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1億交保 金管會認主動移送、沒有政治力介入

▲新光金與新光人壽總部外觀一隅。(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新光金(2888)暨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卷《保險法》特別背信罪以1億元交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12)日證實全案由金管會兩年前金檢發現,並由金管會主動移送檢調,不過檢調何時發動搜索則不在金管會過問權限範圍。不過彭金隆強調,此案與新壽增資爲兩項獨立事件,增資與大股東行爲應該分開。

立委郭國文今日在財委會中詢問,此案是否可能加速新光金、臺新金(2887)兩家金控「新新並」或延緩增資?

彭金隆表示,過去新光金與臺新金合併,之前都有一些動作,市場上有臆測,作爲金管會主委,不會臆測其中的關聯性,另針對新壽的增資計劃,目前正在審覈,會照程序進行。

至於市場擔憂新板傑仕堡弊案恐會衝擊到新壽的增資,彭金隆表示,股東心理上會受到影響,但法律面來看「這是兩項獨立事件」,增資計劃與大股東行爲應該是分開的。

由於吳東進是民衆黨前不分區立委吳欣盈,且吳欣盈曾與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一起參選2024年總統,外界亦有聯想,立委賴士葆今日在財委會上詢問金管會2年前就裁罰過此案,此時檢調重新調查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彭金隆直接回答「沒有政治力」。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在財委會上也表示,檢察官辦案絕對秉公處理,不會有任何政治力介入,不會有政治指導;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也說:「刑事都是檢察官在辦,我們沒有介入。」

新壽在新板特區打造「傑仕堡有氧園區」,但檢調發現吳東進等人將傑仕堡租給關係企業後,疑涉嫌爲其支出裝潢費等工程款項,致使新光人壽損失約1億元;且新光人壽高層委託傑仕堡商旅經營樂齡宅並出租,但卻免費提供給關係企業使用,導致新光短收逾百萬元租金收益。

吳東進等人將傑仕堡租給關係企業後,涉嫌爲其變更設計及追加新板傑仕堡的工程、裝修預算,致使新光人壽損失約1億元;另外,新光人壽高層委託傑仕堡商旅經營樂齡宅並出租,卻免費供新光集團證券、銀行、醫院、保全等關係企業無償使用,導致新光短收逾百萬元租金收益。

新北地檢署搜索雙北地區18處地點,包括吳東進住處、「新板傑仕堡」,併到新光人壽不動產投資部門位於臺北、新北辦公室調取資料;吳東進也被帶進臺北市調處問話。經由檢方漏夜訊問,吳東進遭列爲「特別背信罪」被告,今日上午諭令新臺幣1億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