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科學觀|劉慶:倡導創新,構建尊重創新規律的生態系統
·創新文化的構建需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需要創造優越的投資環境和完善的創新生態系統,引導投資機構支持前沿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構建健康的資本市場,提供順暢的退出通道。作爲創新主體的企業在創新活動中應承擔提出需求、投入資源和應用成果的責任。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時代,創新已成爲推動國家和社會進步的核心動力,創新文化的培育和創新生態的構建顯得尤爲重要。從科研到產業,每個環節都關乎創新的成敗。在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主任劉慶看來,創新的本質在於獨特性與價值創造。不同的主體在創新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但其最終目標都是實現富有意義的進步,創造經濟或社會價值。當前,中國正在建設科技強國,需構建符合創新規律的生態系統制度,特別是推動企業作爲社會創新主體的地位,並建立相關的制度和評價體系。以下爲劉慶的分享:
文化底蘊與氛圍決定創新的發生
許多人將創新等同於科學技術,但創新遠不止於此。創新是通過新的思想、方法、技術或產品來改善現狀或創造價值,包括新的生態或系統。
創新文化涵蓋多個層面:在國家層面,創新文化往往伴隨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出臺,以保障和鼓勵創新;在企業層面,則通過尊重知識產權、鼓勵員工創新的制度建設來推動創新。
以江浙地區爲例,該區域的歷史文化底蘊和對知識的尊重,孕育了創新文化,並催生了蘇南模式下民營經濟的繁榮發展。在創新文化的推動下,不斷涌現出創新產品,帶來了顯著的經濟效益。
要建設科技強國,需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需要創造優越的投資環境和完善的創新生態系統,引導投資機構支持前沿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構建健康的資本市場,提供順暢的退出通道。
爲支持科技創新,長三角國創中心引入了“撥投結合”的投資模式,以財政資金支持重大技術項目,但要求創始團隊也要承擔部分資金,以表明對項目的信心。若項目失敗,寬容對待;若成功,則財政資金轉爲股權。這種模式的優勢是緩解了融資市場可能失靈的問題,也構建了共同承擔風險的創新機制。
應優先支持企業願意共擔風險的項目
作爲創新主體的企業在創新活動中應承擔提出需求、投入資源和應用成果的責任。
當前直接將財政資金投向企業支持其科研項目的做法,有積極意義,但某些方面未能完全體現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我們可以看到,有些企業可能因包裝和公關能力而獲得較多資金支持,導致財政資金流向已具規模的企業,而非真正急需支持的中小創新企業。這種錯位支持,往往未能達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我建議,政府應將企業的實際出資作爲衡量需求的標準,優先支持企業願意承擔投入的技術難題。同時,在制定應用類研發項目的指南時,應通過調研確保指南的實用性和針對性,避免由專家制定項目指南、專家牽頭申請項目和專家評審項目的模式從而形成專家的“圈子文化”,進而干擾創新生態。
“責任擔當”是構建創新文化的關鍵
創新文化的建設需要責任擔當。在我看來,當前許多科研項目的預算和考覈要求繁複,導致科研人員將很多時間耗在非科研任務上,這不利於創新性工作的開展。同時,如專利數量等考覈指標也不盡合理,催生了大量“榮譽性”專利,削弱了創新成果的實際價值。
創新文化的核心在於構建合理的容錯機制,激勵創新者敢於挑戰。創新不僅需要科研人員勇於承擔責任,所有參與創新生態建設的人都應有擔當意識,制度設計上應倡導“勇”。
創新不僅是科學技術的產物,更包括新的社會生態與系統。我們需要在創新資源分配、財政支持和項目評價方面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機制,尊重創新規律,引導科技人員、大學和科研機構以及企業真正創新。我認爲,這是推動科技強國建設、促進創新文化與氛圍建設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