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批大法官不負執政黨期待 成全賴清德大總統夢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國會改革憲法訴訟案結果出爐,判決內容指出多數法條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直指,民主倒退30年,大法官限縮國會權限,這羣大法官坐實了就是一羣保皇大法官,總統擺脫國會與民意監督,繼續樂當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許宗力大法庭的畢業之作,果然不負賴皇期待,成全了賴清德的大總統夢。

翁曉玲表示,許宗力大法官領導下的憲法法庭,不負執政黨之期望,宣告大部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條文及刑法第141-1條藐視國會罪違憲,甚至更加削弱立法院原有的監督權限。

翁曉玲指出,本判決,推翻前釋字第585號解釋原本認同立法院有處罰官員之權利,現在大法官認爲,立法院不得對故意缺席、說謊、和藐視國會的政府官員予以處罰,亦不能科處刑責。此外,立法院也不能對於那些官員移送監察院進行提出彈劾或懲戒。

翁曉玲批評,這羣大法官坐實了就是一羣保皇大法官,大法官說,總統沒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得邀請總統,但不可以請總統報告國家大政方針,而且總統可以決定要不要來,就算來,說什麼,立委管不着,只能聽、不能問。總統擺脫國會與民意監督,繼續樂當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

翁曉玲說,大法官還認爲,調查委員會須經院會議決纔可以組成,並且認爲立法院無權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各類文件資料,包括影本,因此就算政府機關提供塗黑、刪減的參考文件,立法院奈他何,頂多只能能罵罵他們。簡直對國會調查權加上緊箍咒。另外,立法院審查人事案,被提名人就算提供假的、錯誤的資料,立法院也不能處罰。

翁曉玲指出,從權力分立的角度,大法官本應尊重國會自治,尊重立法院自訂的職權行使規範,根本不應該受理此項聲請釋憲案。然而,大法官竟自甘墮落成爲賴政府的禁衛軍,將民主先進國家國會都有的國會調查權和藐視國會處罰宣告爲違憲,讓臺灣的民主法治倒退30年,成爲國際間的笑話。許宗力大法庭的畢業之作,果然不負賴皇期待,成全了賴清德的大總統夢。